新闻中心

» 首页 » 新闻中心 » 新闻动态 » 关于2014年春节放假的通知

关于2014年春节放假的通知

日期:2014-01-04 12:00:00 浏览量:5002

集团总部、各子公司:

为欢度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,使全体员工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一个欢乐、祥和的春节,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:

一、时间安排:

2014年元月24日(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)至2014年2月7日(农历正月初八)为放假时间,放假时间共计15天, 2014年2月8日(农历正月初九)正式上班。

   二、福利补贴安排

      1、春节期间留司过节人员给予500元/人慰问津贴;

2、准时按公司放假时间(2014年1月24)回家和节后来公司报到(2月7日)的员工:

1)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(含半年)的按车票实际金额全额报销往返路费,金额

上限人民币1000元。

2)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下的按车票实际金额报销一半往返路费,金额

上限人民币500元。

3、准时按公司放假时间(2014年1月24)回家但2月8—9日来公司报到(以最迟晚间

八点前到公司人事行政部签到为准)的员工:

1)工作满半年及半年以上的按车票实际金额报销一半往返路费,金额上限人民币500元。

2)工作半年以下的按车票实际金额报销四分之一往返路费,金额上限人民币250元。    

4、未按公司安排放假时间提前回家和2月8日(农历正月初九)之后来公司报到的员工,一律不报销车费。

5、2月7日(正月初八)准时来公司报到的员工在行政部凭本人签到(不能代签)领取新年红包100元/人,未到行政部签到的则不予发  放,  领取红包截止时间晚上20:00;

6、 报销的车费于返司次月工资发放日随同工资一起发放,若2014年在本公司工作不满三个月(含三个月)离职的员工,在离职时扣除报销的车费和开门红包。

7、按公司惯例,员工如享有节日福利的,该福利在放假前一天予以发放,对于提前请假回家的员工福利视情况另定。公司鼓励员工坚守岗位,站好最后一班岗。

8、对于节后介绍人来公司上班的员工,按制度规定每介绍一名新员工入职给予200元奖励,在新员工入职满三个月之后随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行 政 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4年1月4日

 

 

 

本文章关键词: